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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2021—2022年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28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 号),我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精神和要求,以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为契机,认真梳理2021-2022年度齐鲁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受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本报告发布在齐鲁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n.qlnu.edu.cn/index.htm)。

一、总体概况

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持续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清单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互促互进,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学校在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及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分别由院长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及监督审核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形成了学校统一领导、院长办公室牵头协调、监察室督查检查、各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学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清单制度。学校以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指导,制定《齐鲁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涵盖党务信息、行政信息等向校内师生及公众公开的清单50余项。2021-2022年,学校进一步明确职责、科学管理、规范流程,保障了信息公开的高效性、精准性,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保障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改革与发展大局。

(三)完善网络平台建设。学校以2022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为契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修改完善,坚持将信息公开专栏放在学校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进一步优化网站结构,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联系方式及地址,更加便于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所需信息进行查询,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四)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一年来,学校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多种获知信息的渠道,方便公众查询各种信息。一是将学校门户网站(//www.refugeausone.com/)、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微信公众号(qilushifanxueyuan)、微博、抖音(QLNU)、山东教育发布号、百家号、微信视频号等)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不断加强校园网建设,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二是积极利用学校智慧校园平台、各类会议、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三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重点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在教学质量提升、专业课程建设、校园各类招投标、人才招聘引进、招生就业、教学质量等重点工作,主动发布信息。四是主动与大众日报、学习强国、山东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在线、人民日报客户端、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等媒体合作,积极借助外媒宣传学校工作、传播校园文化,为公众提供广泛信息。

(五)严格公开审查监督。一是严格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齐鲁师范师范学院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等法律制度要求,注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一年以来,学校未发生泄密事件。二是完善健全公开监督机制,强化对各部门单位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监管,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等情况加强处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2022年,我校通过门户网站学校要闻、院部动态、学术聚焦、人才培养、专题网站等栏目共发布1316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基本情况、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等9个一级栏目、26个二级栏目共发布163条、各部门单位网站共公开发布信息6175条,通过网络平台账号发布信息1486 条,通过社会媒体发布信息283条,编制《齐鲁师范学院院报》24期。

(一)学校概况:一是学校基本情况介绍,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科与专业设置,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内容;二是领导信息,公开校级领导班子基本介绍;三是机构设置,包括教学单位及管理部门;四是规章制度,公开发布2021-2022学年学校各类规章制度;五是规划计划,向教职工及社会公众公布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教学计划表、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等。

(二)招生考试:通过招生动态、重要通知、招生政策、专业介绍、艺体招考、历年招录等栏目,公开发布了2022年学校各类招生考试章程、招生计划、录取情况、录取咨询及查询方式、学校各专业及视频介绍、录取进度、申诉渠道等社会公众关注的各类信息。

(三)财务资产信息。包括学校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物资设备采购、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各类收费依据、标准等信息。此类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各单位部门网站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及时发布。

(四)干部人事师资信息。包括学校岗位设置及管理与聘用办法、人才招聘信息、引进过程及结果,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设置与聘用、各类绩效考核、师资培养等,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站、相关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五)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就业政策解读、就业服务指导等。

(六)学生管理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规章制度、奖惩情况两个栏目,包括学生日常管理、奖助学管理、违纪管理等方面发布信息,通过相关部门网站、智慧师院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事宜进行公示,公寓管理、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双代会等及时通过齐鲁师范学院学工在线、师院学子之家、齐鲁师院青年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

(七)应急管理。发布各项应急预案,包括《齐鲁师范学院防诈骗应急预案》《齐鲁师范学院防诈骗应急预案》《齐鲁师范学院防溺水应急预案》《齐鲁师范学院校园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等。

(八)其他信息。公开发布学校学风建设及交流合作等工作开展信息,包括学术讲座、“国是讲坛”“志业大讲堂”、学生科研、学校对外交流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我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学年度,我校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情况,也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全校师生员工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已公开信息表示满意和认可,评议结果为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2022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制度建设、管理水平、载体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学校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上级政策理解不深,精神领会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须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查询方式不明确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队伍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专题(调度)会议,宣传贯彻好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以便于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查询浏览,查漏补缺,调整栏目设置,充实网站功能和内容,让信息公开网站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学校将以推进智慧师院平台建设为有力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3.继续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推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规范、全面。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于依法治校的促进作用,为推进落实第三次党代会各项任务发挥最大效能。

4.继续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学校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清单,加大招生、财务、基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工作透明度,使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和改革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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