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2019年度)
齐鲁师范学院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更加注重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力求取得工作新成效。下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际,将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概述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主要措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涉及招生就业、评优评奖、职务评聘、基建工程、招标采购、人员选聘等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信息,即时公示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发布学校日常办学各类信息,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进而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保障工作流程规范。学校根据教育厅鲁教办字〔2016〕3号通知精神,制定了《齐鲁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学校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本年度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重新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多项管理规章。比如,制定出台了《齐鲁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审计暂行办法》《齐鲁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中共齐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齐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正风肃纪,不断深化校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齐鲁师范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齐鲁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都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深入打造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信息畅通。学校为推动信息公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丰富网站建设。学校升级改版了门户网站和二级网站,设立各级信息公开专栏,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二是拓展日常工作信息公开渠道。学校在开展日常工作的过程中,注重信息公开渠道的拓展,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落实。学校日常工作信息及时通过《齐鲁师范学院报》、智慧师院系统发布,涉及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干部任用、职称评聘、学生工作、设备管理、评优评奖等事项由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规范程序科学研判,规范操作,形成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提交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后严格执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权益的事项均通过校园媒介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公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畅通师生对学校各项工作信息获知渠道,先后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三是建立依法治校专题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及学习园地等专栏,学校章程、规范性文件和有关信息,以及与学校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及时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发布,更加方便师生了解、学习和查阅。
四是畅通信息公开新渠道。学校坚持推行每周一次的校领导接待日,实行常态化运行。学校领导面对面回答教职员工的疑问和学院热点问题。学校领导积极走访调研,先后召开4次民主座谈会,广听言论,接受师生意见反馈。
二、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学校信息。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考试、财产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学科、交流合作、其它信息等共十大类。
学校按照要求,涉及人员招聘、科研、考试等重要事项均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涉及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等事项均通过相关省级网站和学校外网向社会公开。涉及招生、就业等事项,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公布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动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严格实行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录取条件和录取结果“六公开”,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本着“量入为出、严格预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原则,严格规范财务预算、决算与执行分析,全面推行了公务卡制度,提高了对资金使用的审核监管力度,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化解财务风险,不断提高教工待遇,确保了学校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运行。
学校的预算决算是实行校内公开。各项预算由各部门单位申报,校长办公会协调确认,报党委会批准,在得到财政预算批复后反馈到各部门单位,并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公开。年度决算情况向党委会汇报后,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公开。教育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方式除了在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外,还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开,学生家长可通过网络查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本年度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日常办学实践中认真执行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密级文件在收发、传阅、使用、保管、清退和销毁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清楚、手续健全、程序合法,在坚持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强化安全保密工作,监管有力,措施得当,未发生涉密信息外泄事件,保证了信息的安全。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充分认识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并通过多种途径调动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学校深刻认识到信息公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表现在:1.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规范;2.各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因此,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继续认真学习上级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继续认真学习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建设,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区别情况分类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包含学校校务、党务、教务、校情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凡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抓好重点领域和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处理好程序和效率、公开和保密、民主和集中的矛盾。实行评优评先、项目申报等工作的信息公开报备制。
齐鲁师范学院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