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齐鲁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校务公开、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的服务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齐鲁师范学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