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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教职工申请外出进修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 2017-03-29 浏览次数:

步骤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教职工进修申请表》

步骤二、所在部门意见

步骤三、教务处意见

步骤四、人事处通知个人报名

步骤五、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领导研究

步骤六、申请人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持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步骤七、学成后,携带学历证、学位证或结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学籍档案等材料到人事处登记备案

 说明:

  (1)《教职工进修申请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2)人事处206室负责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备案等工作

  联系人:柳国庆 电话:864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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