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教职工进修申请表》
步骤二、所在部门意见
步骤三、教务处意见
步骤四、人事处通知个人报名
步骤五、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领导研究
步骤六、申请人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持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步骤七、学成后,携带学历证、学位证或结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学籍档案等材料到人事处登记备案
说明:
(1)《教职工进修申请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2)人事处206室负责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备案等工作
联系人:柳国庆 电话:8640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