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现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且已通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的人员,申请条件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认定程序
(一)认定预报名、体检审核(6月19日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已安排体检,且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体检项目(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基本一致,其体检结果可作为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申请人于6月19日12:00前将《齐鲁师范学院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发送至邮箱qlnurenshi@163.com。20日前人事处向申请人反馈体检审核结果;需要参加体检的申请人须于6月24日前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将体检报告报送人事处。
(二)网上申报核验(6月17日-29日)。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教师资格网,网址:),进行网上申报、核验。具体步骤可参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二)网上申报核验部分。网上申报流程可参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操作流程(申请人)》。
(三)高校审核(6月17日-30日)。我校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确认”(网址:)对本校申请人员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填写面试结论并确认提交,审核不通过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员于受理期限终止前完善有关信息。
(四)证书制发(7月8日-15日)。对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者,我校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其人事档案。
三、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是国家队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我校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组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管理,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联系人、电话:汪秀刚,66778381。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操作流程(申请人)》
3. 《齐鲁师范学院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人事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