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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养

关于做好2018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12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齐鲁师院政人字〔2015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养对象范围

实施范围为2018年未纳入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新进教师。

招聘时未设置专任教师试讲考察程序的人员,如需承担教学任务,应经所在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符合条件的由相关学院组织试讲考察,试讲合格的可兼职从事教学工作,并纳入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范围。其中,新进辅导员须经学生处同意,原则上只能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类课程的教学任务。

二、工作程序

请各学院按照《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条件,认真选拔、推荐本单位的青年教师导师与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填写《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信息汇总表》,请各部门、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人事处。

截止时间:20181019

报送地点:人事处人才科(章丘校区后勤办公楼310房间)

电子邮箱:qlnurck@163.com

联 系 人:柳国庆

联系电话:66778380

 

   人事处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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