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全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通知》(鲁教人字〔2019〕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推荐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1.我校可推荐团队数量不超过2个。
2.聚焦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培养人才,申报建设团队
可不占限额推荐,参考专业从申报系统中选择。
3.管理期内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不能作为申报团队的带头
人和核心成员。已入选2019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的成员不能重复申报。
4.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各学院根据各自发展定位、现有基础,着眼于重点专业长远
发展,统筹布局,确定急需建设、优先支持的团队进行推荐。
2.申报团队要坚持引育并举,注重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要坚持科
研、实践和教学融合发展,提高创新创造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申报团队一般以“学科(专业、方向)+类型”命名。如:“有机材料研究创新团队”、“汽车导航技术创新团队”等。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1.拟申报团队须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团队
发展计划书》(附件1)和《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学校组织评审。
请务必并于2月19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qlnurck@163.com,并将相关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历下校区北办公楼203办公室,逾期不候。
2.学校评审通过的团队,在学校内部公示7个工作日。
3.拟推荐团队实行网上申报,请团队负责人联系人事处工作人员获取通用评审平台(pspt.sdei.edu.cn:8001)登录账号,并从“青创人才计划申报系统”填写团队发展计划书。
系统申报材料于3月5日下午4:00前,提交至学校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四、其他事项
1.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为高校全职人员或拟全职引进人员。应具有高尚师德和良好学术道德,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新引进人员不少于3人。新引进人选应为2021年1月1日之后备案引进的人选,在立项建设团队发文公布12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申报人选其他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规定执行。
2.学校将对拟推荐团队的学科基础、人选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对拟引进人选,通过考察评估等方式重点核实人选的资格资质、能力水平以及人选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情况。
3.组织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姜晨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团队发展计划书
2.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申报汇总表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