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 号,以下简称《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7〕25号)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请于2017 年6 月30 日前,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书面材料请于7 月3日前按照2017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报送我校人事处人才科,一式2 份。
三、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要求,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函中说明。
四、《实施办法》、学科分组、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请通过教育部网站()下载、查询。
联系人:柳国庆,
电话:66778380
邮箱:qlnurck@163.com。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7〕25号)
人事处
2017 年6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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