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高级、博士岗位公开招聘综合考察已经结束,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以及政审、体检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数 |
合格人员姓名 |
教师1 |
1 |
林春玲 |
教师2 |
1 |
梁晓辉 |
教师6 |
4 |
张琼文、房敏 |
教师7 |
1 |
葛玉梅 |
教师9 |
3 |
高新月、时光训、孔凡彪 |
教师10 |
1 |
洪洋 |
教师11 |
2 |
史佳璐、周瑾 |
教师13 |
1 |
刘慧 |
教师14 |
1 |
崔峰峰 |
教师15 |
2 |
宋景琦、季善玲 |
教师17 |
1 |
刘芬 |
教师18 |
1 |
李新意 |
教师22 |
1 |
王新燕 |
教师23 |
1 |
刘明昊 |
教师24 |
1 |
贾闻青 |
教师25 |
1 |
赵冠辉 |
教师26 |
2 |
李超群 |
教师27 |
1 |
王庆彬 |
教师28 |
4 |
韩慧兰馨、田天、李喆、房奇 |
以上表格所列综合考察合格的应聘者,进入到下一步政审、体检环节,请仔细阅读工作安排。未公布姓名的应聘者本次考察未通过,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
二、综合考察合格人员政审、体检安排
(一)政审
填写附件《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并在相应栏目填写意见、加盖公章。
要求: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系)党委(总支)书记或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党政负责人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综合考察合格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另附页)。
(二)体检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请自行到本人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尽快进行体检,等待体检结果的同时,办理政审事项。
注意:下图所示,体检表的最后一定要有主检医师签名的“合格”结论。
公务员体检标准比较严格,请大家在体检前务必保持清淡饮食和规律作息。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务必于7月3日前将加盖公章并填写意见、结论的考察表,体检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邮箱:qlnuzhaopin@qlnu.edu.cn,并备注个人姓名。
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