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
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4〕36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组字〔2016〕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申报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山东省行政区划内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指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等)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每个单位最多申报3人,不受理个人申报。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符合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申报条件的,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级人才资金支持。两院院士不再申报泰山学者攀登计划。
3、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如需申报,必须完成原计划工作目标并报省委组织部验收合格后申报。
(二)申报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
2、属于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申报单位工作。
3、坚持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在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冲击世界科技前沿的能力。
4、2011年以来,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奖励。
5、2011年以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或被授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作为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作为前两位作者、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或相当学术层次的刊物发表论文,并有较高的引用率。
6、有两位以上同一学科领域的院士提名推荐。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网址:。申报人选须在平台注册,填报高层次人才库信息并提交审核后,进入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申报系统,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申请。具体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申报操作指南可从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下载(见附件2)。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受理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申报。
二、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山东省行政区划内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指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等)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每个单位最多申报6人,其中2014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的人才不得低于50%。只申报1人的,可以是本单位培养的人才。
2、符合条件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申报,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级人才资金支持。
3、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如需申报,必须完成原计划工作目标并报省委组织部验收合格后申报。
4、本次社会科学领域仅受理儒学文化和金融领域申报,这两类单独申报,每个单位最多申报3人,申报名额不计算在本单位申报总名额内。
(二)申报人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申报单位工作。
4、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申报时首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是院士、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等领衔的创新团队成员。
不符合上述第4条规定的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
全球TOP200高校(参照英国泰晤士报副刊2015年度评审结果)博士应届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或2015年全球自然指数(2015 NATURE INDEX)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博士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以中科院SCI分区为准)具有重要创新发现或引用率较高的论文等】的应届毕业生;在教学、临床一线取得突出成果(如,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获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名医称号,省级以上医学会或分会主委或副主委等)的急需紧缺人才。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网址:。申报人选须在平台注册,填报高层次人才库信息并提交审核后,进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系统,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申请。具体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操作指南可从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下载(见附件2)。
2、省教育厅负责受理高等学校和社会科学领域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选工作计划书要慎重拟定,内容具体明确,特别是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必须与参加答辩的陈述材料、入选后签订的工作合同保持高度一致,对于在遴选过程中发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人选的申报资格。
2、对于拟全职引进的人选,须提供申报人选本人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作出的书面承诺,发文公布入选后3个月内,全职调入申报单位工作,否则,取消该人选的入选资格和申报单位2017年度泰山学者申报资格。
3、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申报人员名单及简要说明于3月24日之前报人事处人才科(章丘校区后勤楼310室),并于4月15日前通过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向学校提交申报。
4、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及省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学校人事处:66778380(联系人:柳国庆);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8167675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2958876;
申报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可联系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5575450。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组字〔2016〕6号)
2. 《2016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16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